离婚是夫妻离开,结束家庭关系的过程。在离婚当中,原告需要收集足够、可靠的证据,来支撑自己的诉求并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以下是娄底市取证公司整理的一些原告在离婚时应当收集的证据:
1. 财产证据: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大难点,因此原告需要收集有关夫妻共同财产、个人财产和债务、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等财产证据,如银行存款、房产证、车辆证件、纳税证明等等。
2. 通讯证据:通讯记录可以用于展示配偶的行为,如文字、语音、视频等形式的通讯记录,例如微信聊天记录、手机短信记录、电话录音、电子邮件、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等,可以证明配偶的不当行为,如不忠、家暴、诈骗等行为。
3. 人证证据:人证证据通常需要从配偶双方的身边的朋友、亲戚、邻居、同事等证人处获得。例如,证人可能可以证明家庭暴力、不忠、赌博、吸毒等问题。
4. 科学鉴定证据:科学鉴定可以证明一些与离婚相关的问题。比如DNA鉴定可能证明子女的生父身份;司法鉴定要约可以证明财产来源、权益归属、夫妻关系等问题。
5. 视听证据:当配偶的行为涉及到第三方人士时,如家政保姆、婚外情对象等,可以使用摄像机、录音棒等设备来获取证据。
6. 诊断证明:如果配偶患有某种精神疾病、药物成瘾等情况,可以由医疗机构发放诊断证明,以提供法庭判断依据。
在收集证据时,一定要做到合法、合规,不能通过非法方式获取证据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同时,还要注意保存证据,确保原件完整无损,有助于在必要时向法庭展示证据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总之,在离婚诉讼中,原告应当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,同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,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依法维护。